为创收,私挖地,双辽市公安局破获首例黑土地刑事案

时间:2023-03-17 来源:双辽市融媒体中心


双辽市那木乡村民王某因承包地连年内涝,为增加收入,王某想将自己的承包地改为鱼塘。20221210日至12日期间,王某雇佣挖掘机、翻斗车等设备,在稻田地内挖掘黑土,形成养鱼塘雏形,被开采的黑土部分用于叠坝,另外一部分堆放在自家院内,准备用于平整院内土壤。

经双辽市自然资源局聘请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研究所对王某开采的黑土品类及体积进行认定,鉴定结果为王某开采的黑土为草炭土,开采体积4010立方米,双辽市自然资源局聘请吉林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开采矿产品价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140/立方米,王某涉嫌开采矿产品561400元。目前,嫌疑人已被双辽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本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实施以来双辽市第一起涉及黑土地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