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起,我国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设立这一制度是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今年的3月27日,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主题为“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这一主题旨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幼儿园作为安全教育主体,时刻对师生及家长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从而提高大家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交通安全】
1.乘坐电动车要佩戴头盔;2.乘坐机动车不要开窗伸头伸手,不往车外抛物;3.家长不要在车里为孩子准备尖锐的玩具,避免刹车等不稳情况下对孩子造成伤害;4.不能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电动平衡车等滑行工具;5.骑行电动自行车须满16岁。
【网络安全】
1.对幼儿上网和观看电子产品的时间要有规定,每次观看不宜超过20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
2.引导幼儿观看健康的视频,拒绝暴力网络游戏、视频及不良网站。
3.家长要以身作则,不要当着孩子的面玩游戏,多和孩子进行一些亲子游戏、亲子阅读等活动。
家长要做到“五要”:
一要:善引导、重监督;
二要:重表率、立榜样;
三要:常陪伴、增亲情;
四要:导心理、促健康;
五要:多配合、常沟通。
【预防溺水】
1.经过河、湖、沟、渠、塘、井等处要谨慎慢行,特别是有警示标志的危险地段要加倍小心;
2.不要在野外危险的水域边玩耍打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
3.选择正规具有救生员的游泳馆,游泳时要有大人看护,游泳前做好热身活动,不去深水区游泳;
4.发现别人溺水,要立即呼救,打“110”报警,指挥救援、不盲目下水营救。
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关乎家庭幸福及祖国的未来发展!做好安全工作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义务和责任,请家长朋友与幼儿园一起携手,树立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意识,共筑安全防线,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双辽市第二幼儿园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