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补助人员类别
吉林省以外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
二、交通补助标准
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并提供工资流水的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可使用衔接资金给予一次性户籍地到务工地往返交通票价(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等)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1600元;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统一组织外送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的,按租赁交通工具费用据实全额补助。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脱贫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办理地址:双辽市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
咨询电话:0434-7228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