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市人民法院与相关九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一起辽河公园游乐设备及操作间迁出案件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双辽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将辽河公园游乐设备经营者诉至双辽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租赁物及拆除自行建筑的相关设施。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判令被执行人于本案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自行拆除游乐项目设备及操作间,将租赁场地返还双辽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为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强制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现场拆除违法建设(设施)的实际及以往工作经验,由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执法局、卫健局、信访局、融媒体中心和国电双辽供电中心等多家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组总计130余人协助强制执行。
联合执法组到达执行现场后,由公安干警拉警界线围护,防止恶意冲击依法拆除执行现场。各组成员全部到位并按责任分工做好准备工作。市法院执行法官干警向被执行人交代权利和义务。被执行人配合强制执行,同意执行。经排除安全隐患后,公证部门进入室内进行公证。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运输物品。由司法局公证处、市法院、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被执行人和物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对强制搬迁财物进行登记造册;做好交接工作,保证物品的完好无缺。
拆迁执行组进行现场查验,确定安全后开始强制执行。经过紧张而有序的迅速行动,辽河公园游乐设备拆除案件执结完毕。这起强制执行案件全程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双辽法院以最大力度保护申请人权益。如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柔性执行”与“强制执行”同时进行,让执行工作不仅有温度更有力度。
记 者 : 刘洋 周凯 张帅 刘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