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农业农村局致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告知书

时间:2020-02-05 来源:双辽广播电视台

畜禽养殖场(户):

当前,全国上下正众志成城,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现在,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农村是防疫的重点之一,养殖环节防控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同时,湖南等多地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给我市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了做好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和养殖产业稳定发展,现结合畜牧兽医行业特点,我们将防控疫情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吉林省畜禽养殖场户“十必须十不得”的有关规定要求,履行好养殖防疫的义务。

 二、不得进行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不要私自宰杀活禽、活畜及野生动物;不要食用野生动物,肉、蛋类食物彻底煮熟食用。

三、自觉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重要人畜共患病免疫工作。

四、做好病死动物及其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不得宰杀、食用、出售、转运、丢弃病死畜禽及其产品。

五、定期做好畜禽养殖圈舍、饲喂工具、运输车辆的消毒。

六、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动物疫情监测、排查、采样和报告。 

七、外出一定要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减少接触病源风险;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避免聚会聚餐和走亲访友;不办酒席,不宴请宾客,不赶集;减少亲戚、邻里的串门,暂时避免与疫情发生地有旅居史的人员接触。 

八、通过正规渠道关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慌恐。时刻关注省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96605”官方微信公众号“肺炎防控”专栏。随时关注掌握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动态,全力做好防杀消毒等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动物疫情。如您需要帮助,可拨打电话0434-7222937、13844430012进行咨询求助。

我们倡议:请您自觉按照上述要求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也要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保护好自己,就是在为全疫情防控工作做贡献!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就一定会尽早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双辽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