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农业农村局致全市畜禽屠宰企业疫情防控告知书

时间:2020-02-05 来源:双辽广播电视台

全市畜禽屠宰企业和企业全体员工

为维护全市监管人员和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近期准备恢复生产的各屠宰企业应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一、加强人员管理进出屠宰企业人员佩戴符合疫控要求的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信息采集登记等,企业员工要逐一排查是否与高危人群(武汉返乡人员)有过接触。

二、加强消毒管理。屠宰企业应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每日进行生产和生活环境消毒。场区地面采用生石灰消毒。车间地面、墙体采用高效消毒剂(过氧乙酸、含氯类消毒剂)。车间屠宰轨道、吊钩等用喷灯喷烤进行高温消毒。

三、加强物资储备。企业应向员工提供防护口罩等必备防护设备,购置体温检测设备。储备足量的消毒药品。

四、加强车辆管理。对入场运输车等实行进场消毒,对近期经历的路径进行询问和记录,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车辆重点管理

五、加强应急管理。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有发热或者干咳等疑似症状人员,应立即自行隔离,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按程序及时报告疾控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瞒报、漏报。

六、加强常识培训。利用网站、微信群、QQ群等媒介积极宣传科学防控知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消除恐慌心理,维护生产稳定,加强舆情监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信息。

七、改善生活条件。企业应确保员工生产生活条件和饮食卫生,保证营养健康,防止一般疾病感染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过度反应。员工在非上班时间也要密切关注身体状况,如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戴上口罩,及时到当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同时向企业和行业监管人员报告。

八、监督制度执行。企业经理人应监督企业制定的疫情防控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按照地方政府要求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企业生死存亡、地方产业兴衰和政治经济生活,人人有责。希望全市屠宰企业管理负责人员和全体企业员工及代宰经纪人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双辽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