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双辽市税务局双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双辽市税务局双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广大城乡居民缴费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政府补助标准为 520元/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病时可在门诊和住院享受相应的基本医保待遇。现将有关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0 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90元(学生,儿童200元);城市低保对象中个人缴费160元(学生、儿童70元);城市特困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参保,个人不缴费。
二,缴费时间
自今年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实行按自然年度集中缴费,缴费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以后每年度第四季度为集中缴费期。
三,参保登记
续保人员不需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公布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新参保居民及以前年度同时缴纳新农合及城镇医保的居民需持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医保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理参保登记。
四,缴费渠道
(一)银行缴费渠道
目前,我市已开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银行为农村信用联社、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续保缴费人携带身份证可以到双辽市以上任意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二)微信小程序缴费渠道
扫描二维码或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小程序,按自动提示进行缴费。
(三)移动POS机缴费渠道
为了便利广大缴费人员,税务机关开发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移动缴费POS机,缴费人也可通过移动缴费POS机完成刷卡缴费。
(具体操作可参考下图)
国家税务总局双辽市税务局
双辽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