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辽市区定点开放夜市的通告
为激发消费活力,繁荣市场经济,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冲击影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和部署,于2020年6月至2020年10月在商业街、老火车站、七星湖开设夜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夜市经营位置、时间、摊位、经营范围
1、七星湖夜市
位置:防疫站办公楼东侧
时间:早9:00点至晚9:00点
摊位:330个
经营范围:小吃、冷饮、日杂百货
2、商业街夜市
位置:商业街万客来范围
时间:晚5:30——10:00点
摊位:344个
经营范围:冷饮、日杂百货
3、站前夜市
位置:老火车站
时间:晚4:00—10:00点
摊位:170个
经营范围:小吃、冷饮、日杂百货
二、夜市摊位分配方式
1、夜市摊位采取现场抓阄分配的方式,暨通过抓阄获得摊位。
2、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双辽市境内户籍居民,每户只能一人(以户口簿为主)参加报名,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经营摊位;
(2)申请人在报名、抓阄过程中,必须出示“吉祥码”“行程码”,测体温,全程佩戴口罩。
3、申请流程:
(1)报名流程: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二寸照片两张到市城管大队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
(2)抓阄流程:申请人在获取报名资格后,持身份证、夜市摊位申请报名表到市城管局指定地点抓阄,通过两轮分别获取抓阄顺序和摊位位置;
(3)报名及抓阄时间:
报名日期:6月19日;时间(早8:30至晚5:00),午间不休息。
抓阄日期:6月21日;时间(早8:30至晚5:00),午间不休息.
(4)报名及抓阄地点:双辽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一楼(双辽市第四集中办公区)
三、夜市管理规范
1、夜市摊位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吉林省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吉林省市政管理条例》;
2、开市期间,夜市摊位不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3、凡是夜市经营摊位不得转让、转借、互换,一经发现,取消夜市经营资格;夜市经营开始后连续三日不开展经营活动,取消夜市经营资格;
4、夜市摊位经营者,要守法经营、安全生产,保证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和市场秩序;
5、夜市摊位按照《吉林省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6、烧烤类经营业户,经营设备须经过环保部门检测,开具合格报告。
7、双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如遇政府重大建设,依据相关政策调整,可以随时变更夜市摊位性质。
四、本通告由双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