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疫情防控行程证明的通告

时间:2020-05-20 来源:双辽广播电视台

双防指发〔2020〕53号

为统筹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人员行程管理,科学管理疫情期间人员流动,现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工作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适用于全市居民及外地返(来)双人员通讯大数据行程轨迹查询。

二、各村屯(社区)和行业部门在重点人员排查过程中,一律通过扫描疫情防控行程证明(二维码)查询通讯大数据行程轨迹,有中高风险和其他重点地区旅居史的第一时间向乡镇(街道)报告,并按规定立即落实隔离措施。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外来办事人员在进入办公场所前必须要通过扫描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填列手机号码获得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并现场询问14天内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和其他重点地区,无异常情况人员方可进入。

四、在复工返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门诊就医、购药登记等方面都需要出示通行大数据行程卡。

五、工信、商务、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文广旅、政务服务等行业监管部门,要对工业企业、商场、市场、超市、酒店、餐厅、宾馆、理发店、药店、诊所、医院、汽车站、政务大厅等各类场所使用疫情防控行程证明(二维码)情况进行全面指导和督导,做实做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附件:疫情防控行程证明(二维码)操作流程

双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520 

疫情防控行程证明(二维码)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