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厅[2018]107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和全省社保系统关于取消集中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退休人员无需到社保局经办窗口进行资格认证,只要符合下述六种情况之一便具备领取待遇资格:
1、通过互联网或手机APP的人脸识别等自助认证方式确认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
2、有长期护理保险,家庭医生签约等信息的人员
3、有非危重疾病住院信息的人员
4、有乘坐飞机、火车记录的人员
5、有须本人办理银行业务登记的人员
6、有出入境记录的人员
双辽市社会保险局提醒广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我市已全面取消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为方便群众,我局将通过多部门数据联合比对工作的开展,确定退休人员的待遇发放资格。
双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