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经省专家组确认,我市境内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截止2月13日24时,我市共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例(其中3例在长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郭某某,男,45岁,双辽市人,系1月30日吉林省通报的双辽市武汉输入确诊病例亲属,1月24日与该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1月30日被隔离医学观察。2月1日发病,2月13日由疑似病例转为确诊病例。住址为双辽市那木乡合力村。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近期正值复工返程高峰,人员流动性加大,广大群众应注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少出门,勿聚集,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深入,请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市民,立即主动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接受统一的防治指导和服务,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若有市民知悉郭某某在双期间还有其他外出活动信息的,欢迎实名提供线索,我们将依法依规处理。
双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